试用期离职证明必须开,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开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可以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已经通过合法程序解除了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离职证明必须开吗
试用期离职证明必须开。职工是可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开具离职证明,这不仅是员工的权利,也是事业单位的义务。离职证明的用途很广,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证明员工是通过正常的程序办理的离职,证明员工已经是自由人的身份,可以申请失业金或者寻找新的工作,可以凭此证调整人事关系、社保以及公积金等等。
二、试用期离职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不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几天
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三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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