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打架由小孩监护人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七岁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要由其监护人承担。
一、离婚父母承担子女对他人的民事赔偿吗
离婚父母承担子女对他人的民事赔偿如下: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是子女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子女对他人的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向本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小孩子在学校和同学玩耍受伤,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以及孩子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4、关于学校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学校在执行器监督管理的职责的时候有所疏漏,从而没有对学校的学生参与打架斗殴的事件没有做到很好的监管,从而导致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并且有学生受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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