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购房合同本身具有相当高的公信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需要您审慎对待并确保您所接收到的是正本文件。购房合同根据其形式和内容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纯正本、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结尾追加公章以及纯复印件。
其中,纯复印件的情况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而其他三种方式则相对较为安全可靠。
此外,购房合同中的楼牌号信息可能与您目前所租赁的房屋并不完全相符,因为购房合同中所记载的往往是该房屋在建设时期的施工编号。因此,您需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无误。
同时,您还需关注购房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确认其是否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1.关于出租房的主体资格问题,即您所签署的合同对象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若非所有权人,则至少应获得所有权人的相应授权)。在实践中,曾经出现过与非所有权人签署合同的案例,从而引发了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在租赁房屋时,您需要详细了解房屋的现状及其装修和附带设备(例如随房提供的电话等设备)的具体情况,以免在退租时产生争议。
3.您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租房者是否具备转租的权利。
4.您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屋维修责任的归属(通常情况下,房屋的维修工作应由出租方负责)。
5.您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出租方在收取每月租金时必须向您出示相应的收款凭证(或者直接将款项转入约定的账户)。
6.您需要查看转租给您的人与其房东之间的租赁期限,确保您与他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会超过他们自身与房东之间的租赁期限。
7.您需要了解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果存在此类情况,您需要核实抵押权人是否同意出租该房屋,以及在抵押权实现后,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房屋正式交付之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份《租赁合同》,这样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尽管签订合同在当下看来可能会有些繁琐,但事先有一份书面协议,双方都按照约定行事,对于双方都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有助于减少日后不必要的纷争,并且在出现矛盾时也能有所依据,避免出现重大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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