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财物被他人损毁,通常会要求对方赔偿,也有要求对方恢复原状的,如果对于恢复原状不满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这一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解决财物遭遇损毁的事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数额如果达到5千元或者是破坏次数在三次以上,则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则为民事案件,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属于民事侵权案件的话,财物损毁当事人是选择恢复原状亦或是金钱赔付,具体应该根据损害事实来定,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式来选择:
1、如果在质量、数量、形状上,当事人双方很有可能在恢复原状的请求上难以达成一致的话,为了避免发生新的纠纷。在这些情况下,最好可以选择金钱赔付方式解决。
2、有些情况即使是法院也不可能强制加害人主动修复该物,最终可能通过金钱赔偿责任方式来解决更好些。因此,通过金钱赔付的方式保护物权会更加具有可执行性。
3、如果侵权行为是持续性的,那么给付金钱的金额亦应是持续性的,以持续性的金钱给付可以督促当事人自行消除自己的侵权行为,此时就应该选择金钱赔付的方式解决了。
哪一种方式更加合适当事人在这里也说不准,当事人可根据上诉的情况判断,或者结合自身实际与意愿来解决,实在不懂的话建议可以找个财物损害赔偿标准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对于恢复原状不满,建议可以先行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是自己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工作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应该申请工作认定,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而不是由劳动者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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