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的办理流程
时间:2023-02-17 19:41:04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一、转让期房需要哪些手续

1.如果期房想要转让出去,首先要符合下述四项规定,才可以办理预售转让手续。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在在有效期内;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交办理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需要交清相关的税费;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转让行为应当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

2.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贷款买房的,也视为付清了总房款。实践中,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一般为合同权益转让书。

3.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是取得商品房产权,主要义务是付清房屋价款。如果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价款,则该转让不需开发商同意。但转让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生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经过住建局吗

我国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强制备案登记制度,所谓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就是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根据法律规定,将该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并登记在案的行为。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开发商的预售行为,避免出现炒房、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以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三、预告登记是指什么?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房地产物权时,为限制房主再次处分房地产,保护债权人未来取得物权而进行的登记。例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对尚未建成的房屋进行预告登记,以限制开发商再次出售或抵押出售的房屋。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并非无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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