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 、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公司名称的工装、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其他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公司名称的工装、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或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其他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以及被克扣的工资。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工 资 支 付 证 明 方 法
根据素材2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应包括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同时,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有关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资支付制度的透明和公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资支付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在处理工资支付问题时,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律师,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加强工资支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资支付制度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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