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否有权缩短竞业禁止期?
协商一致可以
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为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不得超过两年。如何界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一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其他对用人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协议合同规定,劳动者不得受雇于其他生产类似产品、经营类似业务并与其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与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经营类似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有业务关系,并与其所在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也不得按照上述定义与其原单位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经营类似业务的,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
1。对工人地位的限制。由于竞业禁止限制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相同或类似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关系到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甚至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对劳动者的影响很大。正因为如此,竞业限制不能针对所有工人,特别是那些生活水平低、替代性强的普通工人。因此,在这里,劳动者仅限于“知道本单位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劳动者的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因为如果只限于“知道自己商业秘密的工人”,实际上,它把竞业禁止条款视为保护商业秘密的工具,将竞业禁止条款等同于保护商业秘密。这不承认竞业禁止条款本身的独立价值,因此增加了“或对机组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条款”来说明这一点。付款时间限制。增加“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的同时”,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用人单位巧立名目,声称平时支付的部分报酬为竞业限制报酬,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此,支付补偿金的时间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的同时设定
3。对付款方式的限制。主要考虑是保护工人。因为如果不一次性付款,雇主可能会采用分期付款。这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仍需与原用人单位协商,容易引起纠纷。同时,还认为“一次性付款”对雇主也有好处。因为如果分期付款延迟,工人可以声称竞业禁止条款或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理由是“雇主未能按照约定向工人支付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
4。对付款形式的限制。考虑到雇主可能会以同等项目进行补偿,例如库存积压作为对工人的补偿,因此工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因此此处仅限于货币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