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比如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分裂,间歇性精神,癫痫疾病,各种类型的严重的心脏疾病,严重的高血压疾病,严重的肺结核等器官,肺部疾病等严重呼吸类型的疾病,严重的各种肝脏类型的疾病等。
一、导致无效婚姻的精神疾病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实施后,不再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作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提到的重大疾病,在医学上认为婚前隐瞒的疾病主要是以下几种:
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是精神分裂症还有狂躁症等;要有重症智力低下症;患有传染性、遗传性的疾病并且是不能治愈的。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没有在一年内这个期限提出撤销请求,即超过了请求期限,就不能再因此提出诉求了。
二、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如下:
1、严重遗传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精神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严重精神疾病。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疾病已经开始治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条款被删除。相反,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前通知,否则对方有权要求取消婚姻。
三、什么病可申请大病救助
可申请大病救助的大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不过具体所患的疾病是否属于大病救助范围,一般是需要医生的诊断证明等才能确定的。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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