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不予收押的疾病包括:1、精神疾病;2、急性传染病;3、可能导致生命危险或生活无法自理的重大疾病。但应该注意的是,对于犯罪情节严重、不收押可能造成社会危害者,即使患重大疾病可能导致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也应该予以收押。除此之外,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也不予收押。
什么疾病单位不予办理辞退
员工患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的,单位一般不能辞退该员工,但如果五六级工伤实在难以安排工作的;
则单位可以辞退该员工,但应当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而且就算患的不是职业病,员工非因公患病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单位也不能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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