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结婚需符合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如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并依法登记,婚姻关系即成立。无效婚姻主要是缺乏婚姻成立要件的非法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其中包括重婚、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达到法定婚龄等情形。
虽然冒用他人身份结婚是被视为有效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当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并依法登记时,婚姻关系就会成立。假如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其隐瞒的身份信息不会影响婚姻的本质要件,一般不会影响婚姻的效力。
无效婚姻一般是缺乏婚姻成立要件的非法结合,因此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根据民法典,哪些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婚姻均为无效。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可能会被认为有效,但必须符合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并依法登记。否则,婚姻关系可能被视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和第一千零四十八条,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下的婚姻均为无效。因此,在任何情况下,不符合婚姻制度基本要求或未依法登记的婚姻关系都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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