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转让非居住用房,主要涉及到以下五项税收:一是按房价的0.05%缴纳印花税;二是按转让价与购进合同价的差价的5%缴纳营业税;三是按营业税额的11%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四是按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指购进房价加可以扣除的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五是个人所得税。
由于非居住用房转让时的计算方式相对复杂,税率较高,如果卖方对转让应缴税费估算不足,有可能使实际支付的费用超出卖房人承受的范围,对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在签订合同前,最好先算清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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