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房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与转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新合同需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擅自搭建、拖欠租金,且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改写下面的内容,保持意义不变。题目中提到“居住用房转租的办理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后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因此我们需要将“承租人与次承租人”改为“承租人与转租人”。
因此,改写后的内容为:“居住用房转租的办理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后由承租人与转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改写居住用房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关系中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合同期限:明确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避免出现漏洞或纠纷。
2. 房屋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格局、设施等,确保双方对房屋的情况了解清楚。
3. 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租金金额、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确保双方理解一致。
4. 押金:是否需要支付押金,以及如何处理押金,需要明确约定。
5. 房屋用途:明确房屋的用途,如自住还是商业出租等,以便于双方理解。
6. 维修责任:明确房屋维修责任,如房屋维修、保养、维修费用等,避免产生纠纷。
7. 合同终止: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如提前终止、合同到期、解约等。
8. 纠纷解决:明确纠纷解决方式和程序,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9. 其他条款:如有其他条款,如房屋转让、租赁变更等,也需要明确约定。
居住用房租赁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产生纠纷和误解。同时,对于租赁双方来说,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护自身权益也非常重要。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居住用房转租的办理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后由承租人与转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在签订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期限、房屋信息、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房屋用途、维修责任、合同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其他条款,以免产生纠纷和误解。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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