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频繁反倾销的原因
1.其他国家试图遏制中国的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也在不断增强,这使一些国家感到他们在世界体系中的地位或多或少受到了威胁。为了遏制或至少减缓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国家自然想到了“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聪明计划。众所周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有关协议规定,其他成员有权在今后15年内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使得其他国家以此为借口。在对中国产品进行调查时,他们武断地将新加坡等比中国发展水平高出数倍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并频频“理直气壮”地对中国实施反倾销,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极大危害。但事实上,自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已成为资源配置的绝对主体,政府基本上不再干预市场活动。不幸的是,面对这一铁一般的事实,其他国家仍然拒绝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只有不到60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就在几天前,经过几轮艰苦的谈判,中国仍然被欧盟宣布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俄罗斯尚未加入世贸组织,但欧盟和美国早在2002年6月就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金融时报》评论员**dejngkel明确指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答案几乎与市场自由无关。中国在自由贸易问题上遇到了“非市场经济地位歧视”
发达国家希望“保护”国内市场
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声称是最自由的市场经济国家。长期以来,他们主张世界各国实行市场经济,不遗余力地推动经济全球化的纵向发展。然而,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些所谓自由国家近年来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行动,不难发现它们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实行市场经济只是他们企图占领别国市场的借口。因为他们鼓吹的自由是单方面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自由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而其他国家,特别是中国,近年来更难进入他们的市场,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一些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中国产品,如纺织品,机电产品等,逐步占领了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市场。廉价的中国产品不仅减少了美国和欧洲国家的通货膨胀隐患,而且提高了这些国家居民的生活质量。然而,这些国家不仅没有感谢中国,而且经常以中国产品损害其产业(长期衰落甚至消失的夕阳产业,发展中国家为了提高其产品的竞争力
幸运的是,中国企业已经认识到应诉的重要性,开始积极应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反倾销,有的甚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然而,从表4可以看出,近年来,以印度、阿根廷和土耳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正在成为对中国发起反倾销的主要国家。在这方面,我们必须给予同样或更大的关注。如果说日益全球化的“中国制造”给发达国家的市场带来了一些恐慌,那么它已经对发展中国家形成了直接的竞争压力。由于我国出口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在产品结构上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存在较大的趋同和竞争,因此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作为竞争对手,中国的劳动生产率通常比其他发展中国家高得多。例如,一名工人在中国生产一件纯棉衬衫需要12.5分钟,在孟加拉国或印度需要22.2分钟,在墨西哥大约需要半小时。因此,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必然会加大对其他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尤其是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中国
4.中国的出口处于无序状态
尽管近年来中国的出口保持了30%左右的增长率,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的出口仍然处于无序状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从有关统计数据不难看出,中国出口的产品仍然是纺织、机电、化工产品。这些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较低;虽然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以前有所增加,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此外,OEM产品在高科技产品中占相当大的比例,缺乏自有品牌。在《商业周刊》和Interbrand评选的全球百强品牌中,没有一个属于中国(尽管中国已经有170万个品牌)。因此,如果出口结构失衡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其他国家对中国产品低价倾销的印象将不会改变。其次,中国出口缺乏统一管理。纺织、化工等产品是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这些产品具有很大的需求弹性,是典型的完全竞争产品。生产这种产品的企业不计其数。每个企业都是价格执行者,而不是价格制定者。只要一个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销售其产品,它就会完全占领整个市场,相反,它就会失去所有的市场。此外,近年来,中国下放了进出口经营权,越来越多的企业可以进行外贸交易。再加上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其结果必然是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只能不断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产品的生产有成本,最后,那些“柠檬产品”是出口最多的,因此,中国产品的出口价格越来越低,直到受到其他国家的反倾销。除上述原因外,中国企业无法积极应对,面对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无法积极应对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近年来,虽然我国大量企业深入参与国际竞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大多数企业的旧观念没有及时更新。因此,在遭遇外国反倾销调查时,他们往往隐藏而不是积极应对。究其原因,部分企业不愿支付高额律师费;一些企业担心繁琐的响应程序会耽误宝贵的时间;一些企业希望从别人那里“搭便车”,享受自己的成功。然而,上述观点的后果是中国企业不得不承担沉重的倾销税。最终,他们要么失去了市场,要么保住了市场却失去了利润。此外,如果对外国倾销指控的回应不积极或无效,也可能导致他人“得寸进尺”,从而导致反倾销的“连锁反应”。最典型的例子是,1994年美国裁定中国大蒜倾销后,检方律师抓住中国企业不愿应诉的弱点,鼓励美国蜂蜜行业对中国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与此同时,该律师事务所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蘑菇罐头、靛蓝染料等行业纷纷对中国企业提起诉讼。给中国相关企业带来了数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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