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对手是指与本企业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他们可能提供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争夺相同的市场份额和客户资源。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