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指我国抵制外国商品在我国倾销的反对措施。反倾销成立条件:外国商品确实存在倾销的事实,并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外国商品倾销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于反倾销的,我国可以采取征收反倾销税,对倾销商品作出价格承诺。...查看原文
2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措施指对于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反制行为,以令其不能达到倾销目的的措施。反倾销措施具体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等。...查看原文
3反倾销成立条件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查看原文
4反倾销意义
反倾销指我国抵制外国商品在我国倾销的反对措施。反倾销成立条件:外国商品确实存在倾销的事实,并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外国商品倾销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于反倾销的,我国可以采取征收反倾销税,对倾销商品作出价格承诺。澳大利亚对华草甘膦反倾销案和印度对华焦炭反倾销案1.案件概述(1)澳大利亚对华草柑膦反倾销案1996年3月15日,澳大利亚孟山都公司向澳大利亚海关提出起诉,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草柑膦进行反倾销调查。这是继孟山都公司在欧盟对中国草柑膦提出反倾销起诉后的连锁反应。起诉书称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草柑膦给澳大利亚国内工业造成了损害,并提出用美国作为替代国计算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1996年3月27日,澳大利亚海关正式宣布对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草柑膦立案调查。1996年4月,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动员组织了15家生产企业和两家外贸公司应诉。由于澳大利亚一直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替代国价格来计算中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我方提出以马来西亚作为替代国进行计算,但是由于马来西亚草柑膦生产企业拒绝合作,澳方决定采用美国作为替代国。初裁结果...查看原文
5反倾销复审
根据WTO协议,反倾销复审是反倾销调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在采取反倾销措施后的一定时间或一定条件下,利害关系方有权请求调查机关进行行政复审,调查机关也可主动发起行政复审。所谓反倾销行政复审就是调查机关对自己所做出的有关反倾销措施进行再次审查的制度。通过复审,调查机关可以及时对采取的有关措施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做出新的决策,以保护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世贸协议和各国惯常做法,反倾销工作的流程通常包括咨询、提交申请、初步审查、立案、初步调查、初步裁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实地核查、举行听证会、计算倾销幅度、价格承诺、公布终裁结果、征税和行政复审等。采取反倾销措施的依据在于有倾销和损害的存在,且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征收反倾销税的幅度和价格承诺的幅度是以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倾销幅度为依据的。通常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幅度相当于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但不高于倾销幅度,就可以抵消倾销造成的损害。而在反倾销措施实施了一段时间以后,通常会出现新的情况,此时,是继续维持原有的反倾销措施不变,还是应当对原反倾销措施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反倾销措施,这些都应通过复审来确定。因此,复审在反倾销体系中的作用在...查看原文
6反倾销立案
当反倾销调查机关对申请书的内容及申请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后,如果认为申请方提出的申请基本合理,提供的表面证据初步成立,就可以作出立案决定。立案决定作出后,调查机关及时通知被调查产品的当事方以及已知的与该调查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利害关系方,并应发布公告。公告应包括或通过单独形式的报告提供如下信息:(1)一个或多个出口国的名称和所涉及的产品名称;(2)发起调查的日期;(3)申请中有关被指控倾销的依据;(4)关于损害的指控所依据因素的摘要;(5)利害关系方送交答辩书等交涉性资料的地址;(6)允许利害关系方发表其意见的时限。反倾销立案调查公告是国家反倾销调查机关收到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查后,针对原产于某一个或者多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产品作出立案调查决定并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布所采取的公告方式的一种。...查看原文
7反倾销协议
即《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AgreementonImplementationofArticleVIofGATT1994),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反倾销守则》的基础上修改和补充的。协议由三个部分18个条款和2个附件组成。第一部分包括原则、倾销的确定、损害的确定、国内产业的定义、发起和随后进行调查、证据、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反倾销税的征收、追溯效力,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及复审、公告和裁定的说明、司法审查、代表第三成员的反倾销行动、发展中国家成员,共15条,是该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第二部分包括反倾销措施委员会、协商、争端解决。第三部分为最后条款。协议的宗旨是规范各成员的反倾销措施与行为。协议规定了:如何认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如何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正在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造成损害威胁;在发起和进行调查、收集信息、征收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审议认定以及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方面应遵循的程序。协议比较明确详细地规定了倾销和损害的定义,确定产品倾销的方法,反倾销调查申请人的资格及国内产业的界定,确定国内产业受损害时考虑的标准、反倾销调查的机制和...查看原文
8反倾销的现状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无论是涉案金额还是从反倾销国家数量上,均排在世界第一位。具体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和区域及案件急剧增加且反倾销税逐年增加,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对华反倾销行列中来。二是涉及商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且范围日趋扩大并具有连锁效应,其中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居多,涉及五矿、化工、轻工、纺织品、土畜、机械、电子、医保等4000多种商品,我国每年因此而损失达百亿美元。三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贸易争端频繁。在WTO倡导下的贸易自由化以及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下,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频繁运用反倾销限制国外产品进入。四是发达国家对我国采取歧视性做法,将我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在反倾销调查时,确定产品正常价值是一般由调查当局任选另一国作为类比国、替代国,由于选择对象不同而导致结果不同,使我国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查看原文
9反倾销合理性
在提倡贸易自由化的今天,按照WTO的规定,各国不断地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反倾销作为WTO协议下少数几个合法手段之1,成为最重要的1种贸易限制措施,被各国频频使用以保护本国工业。那么,反倾销究竟是否合理呢?文章对这1问题进行分析。关键词:倾销;反倾销;自由贸易;贸易保护自由贸易是WTO的宗旨,各成员国平等的限制和运用关税是自由贸易的关键。WTO协议都是依据这1宗旨制定出来的,但有3种例外情况:1为反倾销;2为反补贴;3为安全保障措施。按照WTO协议,各成员国不断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以上3种例外措施成为WTO协议下各国保护本国工业、避免外来激烈竞争的唯1合法手段,而反倾销是当前WTO成员国最常使用的方法。WTO的反倾销协议并没有分析反倾销是否合理,它只是对各国的反倾销行为进行了规范。那么,反倾销究竟是否合理呢?要分析反倾销,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倾销。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有时同1家公司的同1件商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售价却不1样,这种在不同的市场上以不同的价格销售同1种商品的行为称为价格歧视,而倾销是国际贸易中最普遍的1种价格歧视,如果1家公司某种商品在国外的售价低于其国内的售价,...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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