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有时间限制吗?加班,又称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日的最高限额之外工作。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中国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国家对劳动者加班有一定限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目前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职工和哺乳不满12个月的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现象在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很普遍。一些用人单位以履行命令为借口,强迫劳动者每天工作14、5个小时,严重损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一些雇主通过扣发奖金、重罚等内部纪律手段强迫工人加班。一些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在下班前安排工作任务,而劳动者为了不失业不得不妥协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允许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实有必要延长工作时间。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需要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2)需要与工会协商,征得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向工会说明安排加班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经工会同意后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就不允许强迫工人加班。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加班的,应当与劳动者进一步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劳动者愿意,才能安排加班。如果工人不同意,就不应该强迫他们加班。由于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一项法定权利,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剥夺
(4)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时间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时,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5)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要求劳动者加班,但在紧急情况下,危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适当突破上述规定,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安排加班:,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康,需要紧急救治的;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和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需要及时修理的;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众假期停工期间,必须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为完成国防的紧急任务,或者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商业、供销企业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的紧急任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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