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消息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情况,32个统计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的只有上海和深圳两市,分别为2190元和2030元。月最低工资排行前5的地区为上海、深圳、天津(1950元)、广东(1895元)和北京(1890元)。
从小时最低工资看,北京市自9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1元,为全国最高。海南省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为12.6元。
从公布的各地区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看,今年仅有上海、天津、北京、江苏、山东、河北、辽宁、重庆、海南9个地方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执行时间最早的是重庆市,自1月1日起就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而青海省目前仍然执行的是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1270元,为全国最低。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今年调整的省份数明显少于往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2015年达到24个,有19个。
此外,有的省份还明确提出冻结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明确规定,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在作了符合规定的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费用,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这种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几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实行包吃包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劳动者的工资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最低工资也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
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为了避免出现由于支付工资不当,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按照工资支付规定,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列明所支付的工资项目,使劳动者知道自己所领取的工资报酬哪些是基本工资,哪些是奖金、补贴,哪些是加班加点工资,防止出现只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数额,而隐藏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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