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未到期,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并支付赔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合同未到期公司解聘合同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其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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