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属各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机关和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征求并吸收了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已经2004年第1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
河北省建设厅机关和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环境,根据建设行业发展实际,提出省建设厅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下:
一、厅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在规定时间办复,电话语音咨询系统全天候提供服务。监督电话:0311-7904670,7903627.网站:http://www.hebjs.gov.cn.公开办理权限、条件、时限、程序、结果及收费标准。
(一)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进冀承揽总体规划任务备案、省管项目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审批、进冀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业务备案登记,坚持即日办理(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开工许可、安全监督备案、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勘察设计类资质证书丢失补办,破损更换,持证单位更换法人、技术负责人,坚持即日办理(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建设工程标准设计核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市政施工、园林绿化三级以下资质,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资质。建筑业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均坚持随时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五)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坚持双月下旬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含专家审查时间)。
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坚持单月下旬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含专家审查时间)。
(六)解释计价依据、出具造价鉴定、协调造价纠纷等,一般在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七)省内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出省承担任务办理出省介绍信,委托设区市建设局随时受理。
以上各项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建设厅网上公告,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加盖年检印章。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1个工作日内办结。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后,当日给予明确答复,按约定监督时间到工地验收,隐蔽工程需到现场进行抽查的,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抽查。
三、发展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利用河北省建设厅网、河北城市规划网、河北省建材设备网、河北省房地产业信息网、河北工程信息网,免费提供政策法规、行业动态、资质情况、招标信息、中标信息、产品备案查询等。利用河北工程信息网开通投标企业远程报名业务。
对资质条件、社会信誉好的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年检绿色通道,建筑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年检实行网上办公。
四、受理各类企业及民营企业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的自主委托代评。
五、各类建设执业人员的资格考试、注册及变更有关事项的办理时限。
(一)以下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教育证书丢失补办、考试成绩、注册证书号、印章号、教育培训、注册政策规定查询等。
(二)以下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类建设执业注册人员的变更注册申请,注册证书、印章的丢失补办,破损更换,资质升级更换印章的申请等。
(三)以下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自公布合格名单后,通过人员资格证书发放、注册证书及印章发放到个人,国家注册通过人员证书发放。
(四)及时受理各类企业和个体技术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人事代理。
六、网上受理与平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答复,一般案件30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查实后,24小时内反馈情况,适时公布典型案例。
河北省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环境,根据建设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全省建设系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初审或审批、购房人资格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涉及住宅拆迁和住宅建设的项目,涉及加油站、危险品仓库、储气站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项目,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上报审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范围不小于项目影响范围。公众意见作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前提条件。
三、涉及城建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公共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建监察等方面的问题,96116随时提供热线服务。城市建成区内,接到群众求助后,特急事件15分钟到达现场,紧急事件30分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并立即进行处理。
四、液化气服务企业按用户要求送气上门;公交企业为老少弱病残孕设置专用座位,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子女在办理公交月票,享受和市内学生同等待遇。
五、凡涉及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省、市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联动。
(一)市管项目施工图审查批准书,随时受理,即时办理。
(二)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出省承担业务介绍信,随时受理,即时办理。
(三)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核,双月上旬受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专家审查时间)。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随时受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质监站接到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后,当日内给予明确答复。需到现场进行抽查的,2日内到现场检查。
(六)质监站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监督通知后,当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按约定监督时间到工地验收。
(七)解释计价依据、出具造价鉴定、协调造价纠纷等,一般在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六、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齐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在申请人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前,一次性收取住房交易手续费和房屋权属登记费,不再重复收件、重复交费。
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推行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网络化管理,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网上缴存、结算。建立网络查询、电话查询系统,方便职工多形式、多渠道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
九、实行公积金个人贷款“一站式”服务,将公积金贷款对象审核、房屋保险、产权抵押、银行结算等业务集中办理,保证职工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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