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市)主管部门: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的通知》(冀建质[2004]285号)要求,经各市初审、省建设厅审核,对符合条件的631名专家进行了资格认定,并颁发了专家证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初步建成。这些专家在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核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网,逐步开展工程安全专项措施审查工作,省建设厅决定继续受理安全生产专家的申报。请各有关部门周密安排,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于6月30日前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一套、《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专家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省安监总站。专家的推荐范围、条件、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建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网的通知》(冀建质[2004]285号)执行。各市要严格掌握申报条件,统筹考虑申报人员的单位类别、专业类别、年龄结构,使专家组成能够满足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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