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住院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时间:2023-02-27 11:22:04 3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工伤治疗期间,需要停工留薪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没住院赔偿如下:

1、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工伤职工没有住院治疗,说明伤情很轻,伤者能自我照顾,一般是没有护理费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一、工伤医疗期间享受怎样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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