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聚众斗殴罪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处罚方面,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
2、客观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犯罪对象一般不具体,随意性很大。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与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的目标比寻衅滋事罪的受害者更固定,一般是与犯罪分子有一定节日的相对具体的个人或团体。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一样。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犯罪动机不一样。寻衅滋事罪基于蔑视法纪、显示自己的威风、寻求精神上的新鲜或者发泄等卑劣下流的动机。敲诈勒索罪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必须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4、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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