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休假领导不让休,为加班的继续休假,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已经加班的要求领导支付加班费,拒绝支付加班费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强制安排加班的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全文3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