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宅基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按照“无法律规定不能办”的原则,由于宅基地上的住房没有法律依据支付土地出让金,那么宅基地上的住房就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另外,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一般都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宅基地本身是用来建房的,因此不存在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问题,因此不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地价总额。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交易总价(不含代收代缴税款);出让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使用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支付的地价依法经营性建设用地;处分抵押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支付的地价;住房改革和经济发展转让应当支付的地价按照经济适用住房规定应当支付的地价;改变土地使用权、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支付的地价,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有关的其他收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出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应当上缴出让土地上房屋承租人的土地收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向市、县人民政府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和其他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可以作为地价。划拨土地的预付款也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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