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一、不当得利是怎么回事?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二、什么是不当得利
1、概念: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侵权一样,是一种法定的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具体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
2、构成要件:
(1)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3、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
(1)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
①给付系基于履行道德上的义务。
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③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
④基于不法原因而给付。
(2)其他情形排出:
①强迫利益。
②反射利益。
三、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主要是:1、一方没有法律上规定或者是合同上约定的根据,取得不正当的利益;2、另一方有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一方取得不当利益与另一方遭受财产利益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于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利益,受害人有权请求获利者予以返还,且需要区分善意得利人与恶意得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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