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一、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有哪些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如下:
1、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损坏后有代位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代位物;
2、受益不能按其性质返还的,应当返还其价值;
3、受益人的善恶意影响返还利益的范围;
4、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后,国家应当收缴,而不是返还给受害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二、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义务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不因此而受影响。因为恶意不当得利人应返还所受利益,即使所受利益己不存在,恶意得利人的不当得利返还义务不受影响。
三、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有哪些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如下:
1、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损坏后有代位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代位物;
2、受益不能按其性质返还的,应当返还其价值;
3、受益人的善恶意影响返还利益的范围;
4、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后,国家应当收缴,而不是返还给受害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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