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被)诉人
被(申)诉人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
公司身份证件号
单位性质
出生日期
代表人
姓名国籍性别户籍民族职务
住址
单位地址
电话
邮编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撤销被诉人解除与申诉人劳动关系的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诉人补发自20XX年7月XX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的全部工资(按税后6500元/月标准),并支付补发工资金额25%的经济补偿金。
3、本案仲裁费由被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X月XX日进被诉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4月15日届满。双方约定税后工资6500元/月。2007年7月10日因申诉人向被诉人反映加班太多而被被诉人无故辞退,被诉人于2007年7月13日通过第三人为申诉人办理了退工手续。
此外,申诉人在职期间,几乎每天都有加班,其中工作日加班4月份为55小时,X月份为65小时,X月份为45小时,X月份为24小时,累计为189小时,应付加班费为XXXX20.92/8*189*150%=XXXX元。双休日加班4月份为32小时,5月份为55小时,6月份为58小时,X月份为8小时,累计为XXX小时,应付加班费为XXXX/20.92/8*153*200%=X元。但被诉人从未支付过上诉加班费。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以申诉人反映加班太多为由而单方面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并无法律依据,且申诉人尚处于哺乳期,依法不应被解除劳动合同。故被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被撤销,并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申诉人还认为,依法支付加班费是被诉人的法定义务,现被诉人无任何理由拒不发放,故应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特诉至贵处,请求贵处能依法支持申诉人上述请求。
此致
xx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年月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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