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失业保险申领指南
时间:2023-03-01 11:51:18 1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办理依据

1、《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2、《关于印发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流程的通知(杭就[2006]48号)。

(二)申领对象人事档案在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托管机构”)托管的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城镇户口失业人员(以下简称“托管人员”)。

(三)工作时限档案托管机构自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相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7日内核定托管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四)工作流程

1、申请流程托管人员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及时向档案托管机构提出申请。档案托管机构自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之日起7日内将下列资料报送相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档案托管证明;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对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人事档案。

2、受理地点托管人员档案在省、市档案托管机构托管的,由市就业服务局受理;托管人员档案在区级档案托管机构托管的,由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受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申领登记托管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同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照片两张。

4、审核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7日内核定托管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视作缴费年限。托管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杭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卡。

5、申领流程托管人员应自核准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月起每月

10、11日(节、假日顺延)到其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申领时,需携带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失业身份证明、《杭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卡、本人私章。每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时还需提供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当月失业身份证明。每月22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经办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托管人员应遵守《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超过60天不办理申领登记的,视同已重新就业;无正当理由的,连续2个月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人事档案 最新知识
针对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失业保险申领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失业保险申领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