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7月1日实施,该法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土地出让合同正是属于行政协议。由此,不少法院认为对其违反合同的救济应当从民事诉讼转为行政诉讼程序。具体操作方式是由自然资源部门作出土地出让金追缴决定书(或通知书)并告知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如果土地受让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若在追缴期内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缴交所欠款项,自然资源部门按《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进行两次催告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农村土地与附着物能否分开征收
1、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
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土地成新率进行补偿。你的土地比较新,成新率会比较高。因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房比旧房的补偿要高。
4、装修的补偿,装修是另外补偿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的装修比旧的装修补偿要高。
5、临时安置费,在你们的土地补拆掉时间到新的土地盖好为止,这段时间,应当有临时安置房给你们住。如果没有安置房,你们自己解决住的问题,那么应当给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相当于,这段时间的房租。
6、以上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各地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高低不同。
二、征收农民土地如何赔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征收农村土地要区分农用地和其他土地。
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若适用制作时间较久的综合地价,很容易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对于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包括宅基地、其它建设用地等的补偿标准,亦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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