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受伤找谁赔偿
民工工地受伤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在工地上班受伤赔偿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四)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三、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赔钱的,劳动者在一年内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就工伤待遇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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