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致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就受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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