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需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的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同时需要填写《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以及婴儿出生证。
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需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的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同时需要填写《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以及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生 育 保 险 待 遇 及 报 销 要 求
根据素材中的内容,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具体的报销流程为:收集四证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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