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领取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生育津贴、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等。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需要连续缴满九个月的生育津贴、不能断缴等。
一、北京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需要以下材料: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等。
参保女职工只要在产后3个月内将以上资料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然后填写申领表,其余环节均由单位处理,参保女职工只需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二、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者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支取生育津贴;
2.自怀孕当月起到分娩当月,如果中间生育保险断缴的话,就不能算是连续缴费,只能算为补缴。因此,生育津贴就不能领取;
3.如果9个月中有中断,那么自分娩当月起继续缴纳12个月的生育保险,仍然可以去社保办理补支生育津贴;
4.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三、北京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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