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房东房产证原件;
3、房东租房许可证缴税记录;
4、租赁合同千万不要过期;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联合申请人同一个房子两个人同时办理需要2个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一起复印;
6、代理人帮忙办理,需要房东授权书一份。
&&&办理暂住证去哪个部门
办理暂住证去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办理暂住证流需准备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协议;根据自身情况,如暂住在居民家中,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即可;如果是暂住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如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六条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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