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可以调休,休息日才可以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
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是"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应当特别说明的是,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后,只能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而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才能安排补休或支付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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