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法院判决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安徽民工得与上海人同命同价
交通事故中,若有农民死亡,法院判决时几乎形成惯例:按农民户口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计算赔偿金,能获10万元就算高了,由此经常出现同命不同价的非议。日前,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判决生效的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彻底颠覆了这一惯例:去年4名在上海打工的安徽民工回家过年,到沪宁高速无锡段时不幸遭遇车祸死亡。锡山法院不是按死者户口,而是按生前工作地的标准判决,最终,这4名民工共获赔偿金230多万元,不仅实现同命同价的司法公平,还创下全国民工个人交通死亡赔偿额的新高。到上周末,该案已执行100多万元。
2008年1月13日晚,在上海打工的周某平和15个月的儿子搭乘同在上海打工的老乡张某奎的轿车回安徽老家。同车的还有张某平和黄某华两人。当晚10时10分,当车子开到沪宁高速公路无锡段锡澄运河大桥(桥面结冰)桥头时,发生了六车连环相撞的大事故。周某平、张某奎、张某平、黄某华4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在无锡锡山,4名受害人家属聘请律师,向锡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把所有与这起事故有关的,包括其他车辆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在内的15个单位和个人,全部作为被告,共索赔256万元。按什么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成为该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原告代理律师主张,虽然4名民工户籍在安徽农村,但都在上海市区打工,应按上海市城镇户口的标准进行赔偿,每人死亡赔偿金应为472460元。
对此,锡山法院表示认可原告的主张。民一庭庭长任某均告诉记者,2003年底,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一原则规定,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如果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可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共计20年。此后,江苏省高院出台一个配套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农村居民如果在某个城市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其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可按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承办法官张建华进一步解释说,这四名民工都在上海市区打工,从事非农工作,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年。
最终,锡山区法院宣判,被告方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和费用共计230余万元。按国内绝大部分地方的判决,法院如果对该案按4名死者户口所在地安徽省农村人均收入标准判决,死者家属仅能获赔30余万元,两者之间相差七八倍。正因此,省高院的有关专家表示,此案改变了同命不同价的惯例,具有很强的司法意义。
2022年最新版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农民工申请工伤的程序:
1、先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2、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3、工伤待遇
伤残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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