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意外赔偿的详细计算方法
时间:2023-07-06 22:14:07 2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农民工打工受伤怎么办

按以下程序解决:

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如果评定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则,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分请求工伤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综上打工者在受伤后,在包工头不能足额补偿的情况下,在事端发作一年内可以向修建工程所在地或许分包给包工头的修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进行请求工伤。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而争取不到赔偿时,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律师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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