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业主可以要求退房,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
产生退房纠纷要求退房的情形有:1、套型相差太大:按套计价的预售商品房,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与开发商协商总价款,购房者要求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的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购房者有权退房。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如变更设计并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开发商应在确定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应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如在十五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未通知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应当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如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的,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三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7、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
二、交房人员是什么意思
“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一般来说都是和开发商要求了交房租的时间,有的开发商会要求“清款交房”,那么什么是清款交房呢?“清款交房”就是需要把房款全部给清楚后才可以办理过户等手续。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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