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否可以异地进行,法律没有规定。《工伤职工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的地点不限,因此,在实践中应能异地申请工伤鉴定相关知识: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认定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残疾职工的伤残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分级。根据伤残评定标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大多数人丧失了工作能力;7至10年级为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津贴的确定和受伤工人的安置主要是根据评估的伤残程度来确定的。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员工可直接申请。提供医院既往疾病、伤害、残疾的原始病历,工伤、残疾应当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材料;属于职业病的,应当取得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医院)提供的诊断资料;有精神疾病的,应当取得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在其他情况下,应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交一份令人信服的证明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仔细审查和批准申请和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考核应当统一安排,考核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应当事先通知企业和有关人员。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资质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残疾人进行医学诊断。
专家组应当对残疾职工和患病职工的状况提出定性和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发给等级证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被鉴定的企业和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审;对复审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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