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月最低工资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广东省在2018年将全省的工资分为四类,东莞属于第二类工资,从2018年到2020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发生变化,因此2020年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2018年一样,都是月最低工资17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4]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
(二)南部县、西充县、阆中市、营山县、仪陇县、蓬安县每月280元(每日13.38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每小时3.70元;
(二)南部县、西充县、阆中市、营山县、仪陇县、蓬安县每小时3.10元。
以上标准从二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最低工资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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