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散安排转岗,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部门解散,被遣散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一、公司部门解散,被遣散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1、公司部门解散,遣散员工要求赔偿的方法如下:
(1)公司解散后,员工有权按工作年限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2)如果协商失败,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公司如果准备解散,就应该提前30天,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解散的决定,并提出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部门解散了要求调岗位怎么办
1、如果劳动合同中写明如果要调整岗位必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劳动者如果不同意调岗,属于合同约定条件改变,协商不成,单位强行调岗,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单方解除,没有法定理由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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