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和“月度收入”的概念。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根据题目要求,我们需要将“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改写成“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和“月度收入”的概念。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和专项扣除后的剩余金额,而月度收入则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每个月的收入总额。
根据题目要求,我们需要将“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改写成“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个 人 所 得 税 起 征 点 是 多 少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的数额。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有90%以上的纳税人属于中低收入群体。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可能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合理申报税款。
总之,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已经明确,纳税人只需根据月度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和专项扣除,即可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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