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应纳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我国是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小微企业的增值税税率
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以后的增值税税率是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7%、13%、11%、6%。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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