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且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离婚后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抓住婚外情证据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所以,如果婚外情可以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
此外,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有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的时候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哪些不同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5种不同,分别是: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禁止条件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只违当事人意愿形成的婚姻,即胁迫结婚。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无效情形消失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婚姻。
5、效力不同。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或者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婚姻自始至终有效;无效婚姻在法院宣布后自始至终无效,但法定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婚姻从无效情形消失或者缔结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三、婚内出轨是否算过错方
婚内出轨不一定算过错方。如果因为一方婚内出轨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导致离婚的,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出轨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