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在经侦调查期间,只要满足七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就会考虑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措施。这七种情况包括:案件性质严重、案件有重大影响、案件涉及恐怖主义、案件有黑恶势力、案件有网络犯罪、案件有自焚、案件有群体性事件。
在经侦调查期间,一般不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但若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考虑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措施:
1.犯罪嫌疑人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即被发觉;
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犯罪;
3.犯罪证据出现在犯罪嫌疑人的身边或住处;
4.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
5.犯罪嫌疑人可能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行为;
6.犯罪嫌疑人不提供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7.犯罪嫌疑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
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只有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而采取强制措施的范围包括:
1. 拘留:公安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可以先行拘留。提请批准后,公安机关立即执行拘留。
2. 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提请批准后,公安机关立即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3. 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提请批准后,公安机关立即执行监视居住。
4. 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综上所述,只有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而具体的强制措施范围和程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在经侦调查期间,一般不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但若满足上述条件,则可以考虑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措施。具体措施范围和程序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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