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表现形式有:袭击网站;在线传播计算机病毒。
2、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种类: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利用计算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电子讹诈;网上走私;网上非法交易;电子色情服务、虚假广告;网上洗钱;网上诈骗;电子盗窃;网上毁损商誉;在线侮辱、毁谤;网上侵犯商业秘密;网上组织邪教组织;在线间谍;网上刺探、提供国家机密的犯罪。
一、网络犯罪的取证
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要侦破网络犯罪案件,关键就在于提取网络犯罪分子遗留的电子证据。而电子证据具有易删除、易篡改、易丢失等特性,为确保电子证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合法性,在电子证据的收集时应采用专业的数据复制备份设备将电子证据文件复制备份,要求数据复制设备需具备只读设计以及自动校准等功能。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1、犯罪形式多样化。网络犯罪的最初表现形式,以黑客行为居多。主要表现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方面。近年来,网络犯罪逐渐向其他犯罪对象及领域蔓延,如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的犯罪增多,并逐渐表现为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
2、犯罪行为明显化。随着网络使用日趋大众化,网络技术犯罪在网络犯罪中呈现出相对下降的趋势,针对社会普通公众的网络滥用犯罪呈上升趋势。因此,犯罪手段也较以往更加容易识别,行为表露,容易发觉。
3、犯罪结果多元化。目前中国既存在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犯罪(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侵犯计算机资产犯罪,这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危害结果难以预料),也存在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犯罪行为。
4、犯罪多有预谋。行为人是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从事智力犯罪行为,事先均有较为周详的计划。如某县城一女子在网上以交友为名,以父母生病、自己遭绑架等种种理由,分多次骗走外省一男性网友人民币10万多元。
5、犯罪隐蔽性强。网络犯罪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没有特定的客观表现形态,一般也没有固定的犯罪场所,犯罪主体可以单独行动,可以轻易销毁作案痕迹,因而发现和侦破网络犯罪、确定犯罪主体都较为困难。
6、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网络知识的普及使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熟知网络的应用,而由于自身易冲动、喜欢刺激的心理特点和淡薄的法律意识,使其往往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获得非法利益。
7、犯罪侵害的目标较集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产或扰乱社会程序,因而犯罪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等重要部门、单位或各种大型公司,其中金融、证券等部门是被攻击的重点对象。
8、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使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网络犯罪的肆意入侵和破坏,极可能导致运用网络的单位工作陷入瘫痪,特别是对一些涉密单位而言,网络犯罪如导致涉密资料泄密或被破坏,后果更是不堪设想。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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