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无权代理的责任形式
时间:2023-06-09 09:55:35 31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实施以后.如果该代理行为没得到本人的追认.在此情况下.该行为对本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无权代理人应该对其无权代理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这种责任的赔偿性质.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1侵权责任说.此学说来源于19世纪萨维尼等人主张的契约外责任说

2合同责任说.该说认为.无权代理可以发生合同责任的效果.即当本人拒绝追认时.由无权代理人做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说.该学说由德国学者耶林提出后发展起来的一种学说.他认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无权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是便具有某种过失.

此外还有默示担保契约说和法律特别责任说.

我认为.缔约过失责任说更为合理一些.其根据在于;第一.无权代理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过失.因为其在知道或则应当知道自己行为无效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这种行为.第二.无权代理人在从事无权代理行为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忠实诚实等附随义务.第三由于本人拒绝追认导致了合同的无效.这种无效是完全由无权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所一应当对其过错承担责任!

全文4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代理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新时间:2024-01-31 14:15:05
查看代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代理 最新知识
针对狭义的无权代理的责任形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狭义的无权代理的责任形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