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划入荒地后的环保问题探讨
时间:2023-07-07 11:43:10 1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基本农田不是看长没长过粮食,而是看它是否有种植粮食的潜力,一般规定坡度在25一下的耕地都可以算作基本农田。如果是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划定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你就是服从政府的规划,国土部门改变不了。

荒地被征用能否得到补偿&Q4&

荒地被征用能否得到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荒地栽树土地被征用,不能得到土地补偿;

2、在荒地栽树土地被征用,可以得到树木的赔偿。赔偿一般是按照树木的价值来的,具体可以进行协商。

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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