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这就意味着,如果符合晚婚条件,将拥有128天的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及30天奖励假。此外,如果难产,产假增加15天,为143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产假。
一、二胎有产假吗
1、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一般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如果剖腹可以多一个月,同时生育金照可以照领。
2、第一胎晚育假是30天,但不适合二胎,如《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二、产假上海是几天
上海产假共计12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另还可以享受生育假30天。若属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国家法定孕妇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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