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工厂的工人的工资什么时候发
时间:2023-03-25 14:30:57 4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日期,但是前提是不超过1个月进行发放,具体的可以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为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发放当月工资或者次月发放工资都是正常的,超过一个月不发工资则是违法的。

一、工人与老板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

工人和老板工资合同,一般包括工资发放时间、权利义务等。工资合同的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若双方要更改合同内容,也应当协商一致后,进行相应的更改,否则会导致被更改的内容无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按时足额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是不是到手工资

最低工资不是到手工资。

1、到手工资一般指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条显示的实际发放数额或者劳动人实际收到的工资;

2、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根据不是依据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工资补发应如何计税

单位补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正常月薪来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填写发放工资的当月。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在实际发放时计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是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而补发的工资,需更正之前税款所属期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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